| 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有序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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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9 08:48 文章来源: 射阳县外经贸局办公室 陈文俊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1月28日上午,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推进会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领导谷家栋、顾强生、肖汝宏、刘向阳、童健出席会议
从11月28日召开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正在加紧实施装修,中心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正在抓紧制定,进驻中心的人员选配工作,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正在有序进行。目前,首批确定的26家进驻部门和单位中,共清理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390项,初定进驻中心349项,占89.5%,除少数无法进驻的特殊事项外,基本达到“能进则进”的要求。经过严格把关,初步确定我县行政审批收费项目140项,其中便民服务收费为50项,另外中介收费项目为9种。 据悉,“中心”在运作方式上,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在运作机制上,实行“十公开”服务,即办理事项的服务内容、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事结果、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在服务大厅公开。推行“七制”办理制度,即简易事项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制、重点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答复办理制、缺补事项跟踪办理制、特殊事项超常办理制。在实行“七制”过程中,联合办理制和超常办理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制度。为了搞好联办事项的审批,经研究确定:基本建设和三产服务项目审批的牵头责任部门为县发改委;工业技改项目审批的牵头责任部门为县经贸委;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牵头责任部门为县外经局;涉及规划建设事项的牵头责任部门为县规划建设局;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项目的牵头责任部门为县工商局;其它需联合审批项目的牵头责任部门由中心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