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沿海高速公路阜宁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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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2 09:05 文章来源:射阳政务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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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阜宁县交通局拟在阜宁县城东南部建设沿海高速公路阜宁连接线。路线起自连盐高速公路射阳互通,沿S329海河~射阳段向西延伸,跨越海河后与海河阜余公路相交,向西跨越阜阳河后进入阜宁境内,经吴滩镇南侧,向西跨越通榆运河、串场河后,止于施庄镇南侧与204国道相交,全长24.063km。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阜宁县通向省内外重要城市的一条主要通道。本公路在射阳境内约12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拆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是政府项目,对沿线征用土地予以定额补助,征地补助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小型农田排灌设施恢复费等,对征地后多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的生活保养由沿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途径统一就近集中安置,因此拆迁安置不会导致严重社会问题。 (2)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永久性征地1570亩,临时占地150亩、取土用地约1230亩,拆迁房屋7439m2。工程建设会使被建设地区水土流失增强,根据预测计算,在施工期及施工后短期内,路基边坡范围内土壤侵蚀强度是施工前6.8倍,为中度侵蚀;取土场范围内土壤侵蚀强度是施工前3.2倍,为轻度侵蚀。因此施工期和施工后短期内沿线水土流失问题将会比较严重,特别是在路基边坡范围内。 (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预测结果是:白天距离主要施工作业机械40 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将出现噪声超标;夜间距离主要施工作业机械150 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将出现噪声超标。施工期噪声污染具有暂时性,应在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控制范围内严格实施禁止夜间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行驶,并采取辅助隔声降噪措施,预计施工期噪声污染不会造成严重扰民情况。 (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桥涵施工对沿线所跨水体主要造成底泥悬浮和水体浑浊,施工机械燃油或机油渗漏会引起的油污染,施工物料堆场受降雨冲刷引起的地表径流污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或生活垃圾随意抛弃引起的污染。非桥涵施工对沿线两侧水体造成的污染影响相对较小,主要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或生活垃圾随意抛弃引起的污染。对于施工期的水体污染,影响范围较小,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TSP(扬尘和粉尘)、和汽车与施工机械的尾气,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通行阻隔影响 本建设工程投入运营后可能会阻碍某些野生动物顺利进入它们习惯的繁殖区或季节性觅食区,两栖动物或其它行动缓慢的动物穿越交通繁忙路段的死亡率将明显增加。但在本建设工程沿线地区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法定保护动物和大型野生动物,因此拟建公路投入运营后对沿线自然生态系统的阻隔效应比较轻微。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近期2009年公路两侧昼间时段能达到执行标准;距离中心线60-90米范围内在高峰时段超过执行标准(2类标准);夜间公路两侧距离中心线40米内超过4类标准,40~70米内达到4类标准,80米外均达到执行标准。 到运营中期2015年,公路两侧距离中心线60 米以内昼间时段达到4类标准,60-80米范围内超过2类标准,80米外达到执行标准;距离中心线45米以内达到4类标准,45-90米之间达到3类标准,100米范围外均达到执行标准(2类标准);夜间公路两侧距离中心线50米内超过4类标准,50~80米内达到4类标准,100米外均达到执行标准; 根据执行标准和预测结果,一般情况下公路两侧100米内不拟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单位,如确有必要则必须采取防、减噪声措施,保证其达到2类区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路面路基和桥面排水,由于采取了路面、路基的防护和排水措施,最终进入边沟排入周围河道,对水体的影响是轻微的。 (4)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沿线空气环境质量运营期的近期和中期NO2、TSP、CO均不超过二级标准。随着汽车制造业依靠科技进步将执行日趋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预计本工程运营期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排放对拟建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将逐渐减小。 三、消除和减缓对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分析结论 (1)拆迁安置和补偿措施分析结论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征用土地后的多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的生活保养采取多种途径统一就近就地安置,安置方法行之有效。对建设项目用地补偿上,分别按类别支付沿线居民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小型农田排灌设施恢复费等,符合沿线乡镇群众的利益。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分析结论 本项目取土用地分布在公路沿线,取土深度控制在3米以内,在取土作业完成后,取土用地基本上从原先水田或旱田农作物种植改变成水产养殖,只是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式,不会彻底丧失农业产出能力。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工程永久性占地引起的水产养殖面积缩减,减轻对上述乡镇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施工期的噪声防治主要是加强施工期管理,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高降噪意识;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尽量降低施工噪声源强。运营期间,主要采用绿化、声屏障、门窗隔声结合拆迁重建的方式来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按照环评提出的建议,对道路较近的较重要保护目标进行拆迁,对稍远的进行防护,可以将噪声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4)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桥涵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中作业监管;施工营地、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混合料拌和场必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才能就近排放,含油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才能就近排放;严禁将上述经简单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排入饮用水源区通榆运河。通过这些手段,可以使施工阶段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运营期,通榆河大桥、海河大桥、串场河大桥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管道,将径流水引入陆地的处理池,沉淀处理后排放,其他路面径流经公路边沟收集后就近排放,对沿线河流水体的污染影响很小。 (5)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煤灰、石灰、水泥、黄沙等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在物料堆场和拌和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积尘湿润,抑制物料扬尘污染,通过这些手段,可以使施工阶段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运营期加强公路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同时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预计运营期汽车尾气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沿海高速公路阜宁连接线建设项目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省交通厅提出的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大力建设干线公路,实现城际公路快速化”,推动“构建和谐交通”的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是江苏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四纵、四横、四联”中“纵一”的连接线,同时还是阜宁县域干线公路网体系规划中“四横、五纵”的“横一”线,是连接阜宁、射阳和涟水三个县城的重要干线公路,省道编号为S329。该工程建设对于完善盐城市、阜宁县公路路网,推动阜宁县及沿线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声环境除外)相对较小,只要切实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噪声的污染控制,可有效消除或缓解工程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得到受影响区公众的广泛支持。因此本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81号;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025-83311536 传真:025-83311287 联系人:陈文权 Email:chenwq1978@126.com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阜宁县和射阳县的沿线居民,以及沿路企事业的职工等。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九、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阜宁县交通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106号 邮编:224400 联系人:王书建 电话:0515-72630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