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射阳县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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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6 19:15 文章来源:射阳政务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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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机制?
答: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不断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差距,让广大农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机制,今后每两年左右提高一次筹资标准,包括提高群众个人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当然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为主。
2、明年我县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我县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70元,比今年提高20元。增加的20元,群众个人只承担5元,另外15元由财政承担。由于我县实行的是滚动筹资,今年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只要再补缴每人5元,就可以参加明年的合作医疗;今年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则要缴纳每人20元。
3、筹资标准提高后,参合农民的受益有哪些提高?
答:根据初步测算,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后,参合群众受益将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提高家庭帐户标准,家庭帐户资金由15元提高到20元。也就是说,群众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仍然全部归其家庭使用;二是提高最高补偿额,由今年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三是提高大病补偿比例,以镇级定点机构为基础,住院病人可补偿费用最低补偿将达到40%,大额部分补偿可达到75%左右。四是有序启动村级门诊二次补偿。
4、今年的参合农民如果不缴纳增加的5元,能享受明年合作医疗补偿吗?
答:不能享受。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是建立在群众个人筹资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凡是未按5元/人标准增加缴费的2007年参合农户,其家庭所有人员就不具备2008年度参合资格,也就不再享受合作医疗补偿。
5、农民个人如何缴纳明年的参合资金?
答:根据县政府的部署,明年合作医疗参合资金实行定时、定点、定额缴纳,也就是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自身的情况缴纳参合资金。具体是:一是今年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要在11月底前到镇政府指定的村部或者村卫生室,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20元;今年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如果家中有新出生婴儿或者新增加的其他人口,新增人口则要按每人20元缴纳,过期不再办理。二是今年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要在12月底前到镇政府指定的村部或者村卫生室,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5元,过期也不办理。
6、明年我县合作医疗仍然实行滚动筹资吗?
答:我们将积极探索将正常筹资增长机制实现滚动预筹化的办法,发挥我县网上滚动筹资的优势,更好地为保障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规范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