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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刘加模就做好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答记者问
2007-08-12 17:47  文章来源:射阳政务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是广大农民朋友期盼已久的事。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副县长刘加模。


  记者:您好!据了解,我国从今年开始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是吗?


  刘加模:是的。开展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支持“三农”发展的一个新探索、新举措,是又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惠农工程。按照中央的要求,这项工作先试点、后推广,今年首先在江苏、内蒙古、吉林、湖南、新疆、四川六省(区)进行试点。


  记者:开展农业保险有些什么基本要求和原则?


  刘加模:开展农业保险是提高农业抗灾救灾效能,消化灾害损失,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的重要举措。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政府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二是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专业保险服务;三是投保自愿的原则,不以行政强制手段要求农民参保;四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您能否向农民朋友介绍一下这次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障程度和费率?


  刘加模:好的。盐城市重点开办水稻、麦子和能繁母猪(也就是有繁育能力的母猪)三个险种,同时在射阳和大丰两个植棉重点县开办棉花险种。根据低保额、低保障、低保费的原则,这次开展的是农业生产的成本保险,而不是收益保险。按照上级规定,水稻、麦子参保保费分为每亩5元、10元、15元三档,棉花为每亩10元、15元、20元三档,我县都采取的是中档,也就是水稻、麦子每亩保费10元,棉花每亩15元。这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50%,县财政补10%,农民自己出资40%,也就是种水稻和麦子的农民只要每亩缴4元,棉花每亩只要缴6元,就可得到水稻和麦子每亩200元,棉花每亩300元的赔偿。能繁母猪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财政负担80%,农民承担20%,每头能繁母猪农民自己只要缴保费12元,就可获得1000元的赔偿。由此可以看出,农业保险与其他完全市场化的商业保险截然不同。开展农业保险是国家支农惠农的具体体现,主要由政府财政买单,农民朋友只要缴极小数额的保费,就可获得较大额度的赔偿。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踊跃参保,为自己的农业生产撑起保护伞。


  记者:那么,请问什么样的农业损失就可获得保险赔偿,灾后理赔有哪些程序?


  刘加模:按照规定,水稻、麦子、棉花等农作物只要是因受水灾、风灾、雹灾、旱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造成绝收或减产70%以上的,即可获得规定额度的保险赔偿。我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是风、暴、潮、涝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2003年到2006年,洪涝灾害四年三发,农业生产损失惨重。今年7月初的涝灾也产生了一定的危害,目前仍处于主汛期,未来可能发生的风、暴、潮、涝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灾害很难预料,开展农业保险对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无疑是一项惠民工程。至于灾后理赔,农民朋友尽管放心,此项工作由保险公司牵头,组织以农技骨干为主的有关方面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查勘定损,并简化手续,快捷操作,及时发放赔偿款,让受损农民真正得益受惠。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希望各级干部扎实抓好,农民积极参与,让党中央、国务院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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